公告日期:2024-03-01
国能新材: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珠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
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珠
海国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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