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8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3848 证券简称:光宇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 月 1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 月 1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许福贵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胡姣、山西决疑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兰州新区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朱开才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不详、不详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2 年 5 月 30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兰州新区二号湖滨区景观照明工程
BT 项目合同》,2013 年 10 月 30 日该工程竣工,2015 年 4 月 16 日,各方出具了
竣工验收证书,施工结算价款 28,665,330 元。其后,各方再次对工程造价进行了
公告编号:2022-002
审定,最终审定金额为 18,927,014.77 元。截止原告起诉时,被告仅只向原告支付款项 1,020 万元,并未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回购价款,已经严重违约。(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项目回购款 9,530,906.87 元、建设期投资
收益 2,376,464.15 元,回购期收益 3,483,481.65 元,违约金 6,181,740.57 元(截
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前述金额合计 21,572,593.24 元,及以 21,572,593.24 元
为基数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至实际支付完毕之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按日万分
之二计算)。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
山西光宇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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