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5
证券代码:833839 证券简称:天波信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参
加了这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人认为: 本次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已履行了必要
公告编号:2023-025
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人同意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在以往年度审计过程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在为公司 2022 年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备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机构工作要求。四、《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员工凝聚力、保持核心员工的稳定性,公司拟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定向发行能够提升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发行方案、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此次定向发行股票的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告编号:2023-025
五、《关于<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公司拟进行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符合《证券法》《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人同意《关于<广东天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中的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人认为《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同意《关于本次定向发行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的议案》中的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阅议案内容,本人认为公司计划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措施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