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7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3835 证券简称:天鸿设计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质押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屯昌福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9,590,000 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 21.7919%。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9,590,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质押股份已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质押权人为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股份质押的原因
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三)股份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质押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的问题,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的利益有不良影响。
二、股份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屯昌福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告编号:2023-004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79,924,728、88.91%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9,920,000、88.91%
股份被限制权利的历史情况
2017 年 9 月 17 日,屯昌福泉自来水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屯昌县
支行签订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质押股份 74,529,000 股,占海南天鸿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的 88.20%。
2017 年 9 月 25 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质押股份 74,529,000 股),后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因《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的主
债权业务种类变更。屯昌福泉自来水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6 日重新办理了
股权质押登记(质押股份 57,330,000 股),后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办理了质押
登记解除手续。
2021 年 2 月 23 日,屯昌福泉自来水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屯昌
县支行签订 《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质押股份 60,330,000 股,占海南天鸿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的 67.11%。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股东屯昌福泉自来水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海口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质押股份 19,590,000 股,占海南天
鸿市政设计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的 21.7919%,后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办理了质
押登记解除手续。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质押合同;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海南天鸿市政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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