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证券代码:833834 证券简称:绩丰物联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绩丰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要求,浙江绩丰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上半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3月14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经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的议案》。本次定向股票发行对象为13 名自然人投资者,系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外部投资者。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元,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万股,共募集资金3,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融资租赁款,同时,加大公司互联网平台业务相关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4月13日出具致
同验字(2016)第441ZC0211号验资报告。
2016年7月6日公司收到股转系统出具的(2016)4788号股份
登记函,确认本次股票发行10,000,000股,其中限售3,247,500股,
不予限售6,752,500股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64,432.12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定向发行的认购账户为公司的一般账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杭州凤起支行,账户号码:571906380610202),存放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2016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16年9月21日,公司将在招商银行杭州凤起支行开立的账户(账
号:571906380610202)设定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杭州凤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完善对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召
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2016-040)《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4日公告的《股票发行方案》承诺募集资
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融资租赁款,及公司互联网平台业务相关投入。
截至本专项报告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的投入情况对照情况如下:
日期 项目 金额(元) 备注
2016年7月6日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00
发行费用 370,000.00
2016年7月12日 购买起重设备 9,097,920.00
2016年7月25日 购买起重设备 2,600,000.00变更募集资金
2016年7月22日 归还母公司借款 7,000,000.00 使用用途
2016年7月 6日 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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