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宝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蓝宝股份资讯
2024-04-01 18:47:3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01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3830 证券简称:蓝宝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北京市蓝宝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 9:00-11:00。

2、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2024-009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830 蓝宝股份 2024 年 4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江小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江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到期止。江小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江小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江小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到期止。江小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张秀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张秀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到期止。张秀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辛晓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辛晓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公告编号:2024-009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到期止。辛晓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五)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张智敏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智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连选连任,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到期止。张智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