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博光电: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睿博光电资讯
2019-04-27 10: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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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3810 证券简称:睿博光电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重庆睿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8年12月3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公告编号:2019-020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依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政策、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公告编号:2019-020

会【2018】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1-12月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和(2018)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资产总计 664,393,078.22 0 664,393,078.22 0%

负债合计 510,030,229.06 0 510,030,229.06 0%

未分配利润 -118,620,401.82 0 -11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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