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5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3805 证券简称:森诺特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森诺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获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情况
根据《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相公税务分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河东国税通[2017]639号)、《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相公税务分局下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河东国税通[2017]641号)和《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山东森诺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并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并按照90%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免期间分别为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和2017年01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该减免税政策的享受可直接影响公司利润,关系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备查文件
(一)《临沂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相公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河东国税通[2017]639号。
公告编号:2017-013
(二)《临沂市河东区国家税务局相公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河东国税通[2017]641号。
(三)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016年、2017年)
特此公告。
山东森诺特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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