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威通信: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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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0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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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4-20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3804 证券简称:康威通信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则的要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基于以上情形,我同意《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经营状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不存在矛盾,也与独立董事所掌握的情况一致,前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形,我同意《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2-016

三、《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股东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以上情形,我同意《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其近三年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有比较详细和全面的了解,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向北京银行济南分行申请银行借款,是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本次补充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以上情形,我同意《关于补充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案》。

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彭学军
袁 2022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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