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道传媒:公司章程
和道传媒资讯
2022-05-24 17: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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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5-24


证券代码:833791 证券简称:和道传媒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和道金城文化传媒股份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和道金城文化传媒股份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和道金城文化传媒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系原北京和道金城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现股份公司发起人。

第四条 公司名称:北京和道金城文化传媒股份公司

英文全称:Beijing Hedaojincheng CultureMedia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天星街1号院15号楼9层100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使公司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承办展览服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软件开发;销售儿童玩具(仿真枪械除外)、文具用品、服装、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文艺创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文艺表演、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可调整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的方式。公司发行的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公司股东名册,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2,000,000 股,成立时由原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公

序号 发起人姓 认购股份数 实缴股份数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名 (万股) (万股) (%)

1 马骁 6.00 6.00 0.5% 净资产折股

2 安新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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