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8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第二次修订稿)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盛路 1 号康和盛大楼三楼
310-315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2023 年 12 月 28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30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 42
四、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42
五、 其他重要事项 ...... 44
六、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45
七、 中介机构信息 ...... 47
八、 有关声明 ...... 49
九、 备查文件 ...... 55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超纯环保、挂牌公司 指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合伙企业、持股平 指 深圳市智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台、有限合伙、智水咨询 合伙)
本计划、本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指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
合伙协议 指 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监管指引第 6 号》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业务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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