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纯环保: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更正后)
超纯科技资讯
2023-11-20 17: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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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1-20


证券代码:833786 证券简称:超纯环保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深圳市超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2023 年 11 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监督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 6 号》、《业务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管理层、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已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退休返聘协议的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优秀员工,最终参与人数及参与数量根据参与对象实际缴纳其相应份额认购款的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应当以个人直接出资参与本持股计划,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项下的权利,承担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项下的义务。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家庭收入、合法借款以及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资
金,公司承诺不为持股对象依本员工持股计划间接获取公司股票提供贷款、垫资、担保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亦不存在杠杆资金或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本计划通过持有人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参与公司定向发行并持有公司股票,以员工直接持有合伙企业份额从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形式实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额”作为认购单位,每 7 个份额对应
1 股公司股票,每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不超过 14,000,000 份额(对应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占定向发行完成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33%,占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23%,对应认购的公司股票价格为 7 元/股),资金总额不超过 14,000,000 元。具体份额和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八、本计划的存续期为 10 年,股票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股
票登记至合伙企业证券账户之日起算。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有限合伙”或“合伙企业”)并依据《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等相关规定自行管理。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通过认购合伙企业的份额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十、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适当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召开
股东大会予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股票来源涉及定向发行的有关事项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及关联股东均应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参与对象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参与对象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参与对象签订的劳动合同(含退休返聘协议)执行。

十一、未来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如调整或制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范文件,若本持股计划与之强制条款相冲突,为使本计划得以继续履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可以按照新的规定对本计划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十二、公司实施本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持有人因本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参与对象自行承担。

十三、本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挂牌条件要求。

十四、本计划存在可能无法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的股票来源涉及定向发行的有关事项无法获得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通过、参与对象无法筹集认购资金,而导致本计划无法成立的风险。

十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存在上市审核、申报等表述,相关表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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