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福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美福润资讯
2023-04-27 16: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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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833784 证券简称:美福润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融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
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将方案及相关材料报公司,在公司履行相关程序并获批准后方可由子公司实施。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制度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的决策机构主要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长。
具体权限划分如下:

(一)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5%,且不超过 50%的对外投资,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

(二)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的对外投资,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 5%的对外投资行为,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做出决定并将有关材料报董事会、监事会备案。

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六条 在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决定对外投资事项以前,公司有关部门应根

据项目情况和公司决策权限逐级提供拟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以便其做出决策。

第三章 岗位分工

第七条 由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

研究与评估。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会立项备案。

(二)项目立项后,负责成立投资项目评估小组,对已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
可行性分析、评估,同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评估。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有关对外投资方面的各种规定并确保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使一切对外投资活动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确定后,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协同有关方面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工作,并实行严格的借款、审批与付款手续。

第九条 公司负责对外投资管理的部门对公司长期权益性投资进行日常 管
理,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负有监管的职能。对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 合同、 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详细的档案记 录。未经 授权人员不得接触权益证书。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对公司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

第四章 执行控制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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