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22
证券代码:833783 证券简称:源培生物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12 月 21 日,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上海源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培有限”)依
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源培有限原全体股东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源培有限原有的权利义
务由股份公司承继。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源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岚丰路 1569 号,邮政编码:20140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致力于高品质培养基的研发,建立大规模专业
生产平台,为医药行业科研及临床应用提供高性能培养基及工艺优化服务,降低生物医药企业的使用成本并为之提供长期稳定供应。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从事生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
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干粉培养基、液体培养基、凝胶培养基的生产、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制造、加工,实验室设备、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一类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包装材料销售,自有房屋租赁,道路货物运输(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时的股份总数为 1,000 万股,公司发起人、认
购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序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持有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号
1 上海若耶投资有限公司 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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