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公告编号:2017-006
证券代码:833759 证券简称:大众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本次权益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至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三、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换届选举的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公告编号:2017-006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
戴猷元 郭贤炜 廖焕国
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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