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4
公告编号:201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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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759 证券简称:大众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于
2016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关于对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2016]50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事项
(一)2015 年,公司多次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小明控制的东莞市粤源包装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源包装”)借出资金,截至 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时(以下简称“挂牌日”),上述借款余额为 155
万元;201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又多次向粤源包装借出资金累
计 913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前分批归还。
(二)2015 年,公司多次向林小明控制的东莞市洪梅春天生活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洪梅春天”)借出资金,截至挂牌日,上述借款余额为 139 万元;201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又多次向洪梅春天借出资金累计 359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前分批归还。
(三)2015 年 9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小尔生态修复孵化器管理有限
公司向洪梅春天借出资金 299.95 万元,洪梅春天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前分批归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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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5 年 11 月 6 日、12 月 18 日,公司分别向林小明控制的东莞市济丰农
业生态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丰农业园”)借出资金 20 万元、15 万元,济丰
农业园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前分批归还。
上述行为构成股东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且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
二、受到的监管措施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予以警示。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相
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
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问题再
次发生。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一)公司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对公司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
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于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公司已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1、关联方归还所占用的资金
截至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小明及其关联方已归还所
有占用资金;此后至今,公司未发生新的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小明先生就占用公司资金问题向广大股东致歉,并
出具《关于杜绝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关联方以后不再发生占用公司及子
公司资金的行为,维护公司财产以及资金的完整、独立和安全;同时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规范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3、对关联方资金占用进行补充审议及充分披露
公司已分别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 5 月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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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对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补充审议,并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了《201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03)、《关于追认 2015 年度偶发
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16-009);2016 年 6 月 6 日披露了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已组织人员对《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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