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26
公告编号:2016-024
证券代码:833759 证券简称:大众科技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收购资产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11日,通过参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的方式,分别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419002016B00757),以人民币200万元取得位于洪梅镇尧均村面积为4649.4平方米的土地(出让宗地编号:2016WT025)的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与东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419002016B00765),以人民币273万元取得位于洪梅镇尧均村面积为6332.2平方米的土地(出让宗地编号:2016WT026)的使用权,出让年期为50年。
本次收购资产完成后,公司已于2016年6月23日在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完成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东府国用(2016)第特120号和东府国用(2016)第特121号。
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事项发生时未能及时披露,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公司现对该事项予以补充披露,相关详情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6-023)。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大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于公司规章制度和监管规则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6-024
广东大众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