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钻石: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长宁钻石资讯
2018-08-27 16: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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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宁钻石”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长宁钻石原定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近日,主办券商就长宁钻石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事宜与公司方面多次沟通,公司方面告知:因公司财务总监离职,详见2018年8月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半年度报告编制复核工作尚未完成,无法按预约日期披露。



主办券商已经履行对长宁钻石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提醒长宁钻石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第(五)项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规定,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如公司在2018年8月31日前无法披露2018年半年报,公司股票将于9月第一个转让日暂停转让。如公司在2018年10月31日前仍无法披露半年报,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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