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6
公告编号:2018-009
证券代码:833750 证券简称: 长宁钻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02月02日在深圳市罗湖区莲塘港莲路4号3楼A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01月3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4人,董事王亚峰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拟以壹仟贰佰万元收购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5%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8-009
拟以壹仟贰佰万元收购益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5%股份,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08,514,663.90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168,413,644.48,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末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均未达到5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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