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钻石:收购资产的公告
长宁钻石资讯
2018-02-06 15: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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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06

证券代码:833750 证券简称:长宁钻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拟以壹仟贰佰万元收购益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5%股份,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308,514,663.90元,期末净资产为人民币168,413,644.48,本次对外投资金额占公司经审计的 2016 年末资产总额、净资产额的比例均未达到5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收购资产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收购资产的交易额在董事会的审批范围之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益硕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南路336号(二期中控楼东侧)厦门石油交易中心交易大厅2-001号席位,主要办公地点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港南路336号(二期中控楼东侧)厦门石油交易中心交易大厅2-001号席位,法定代表人为周全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营业执照号为 91350200M0000DA26A,主营业务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商业保理业务(仅限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仅限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公司);企业总部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娱乐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体育经纪人;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贸易代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益硕控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5%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深圳市罗湖区莲塘港莲路4号1楼、4楼、5



楼、6楼



本次股份转让前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钻石毛坯等钻石、珠宝玉石类产品现货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及配套的国际及国内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从事钻石毛坯等钻石、珠宝玉石类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设立时间:2014年12月10日 股权类资产信息说明:截止2016年12月31日,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0,161,272.79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310,625.91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5,850,646.88元。



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以经审计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信息说明:标的资产双方确定以2016年12月31日作为目标公司审计基准日,由深圳国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拟以壹仟贰佰万元收购益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5%股份,交易对价以现金支付。



(二)交易定价依据



1.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深圳市钻石毛坯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之上经交易各方协商定价。



(三)时间安排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过户时间为工商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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