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2017-026
证券代码:833750 证券简称:长宁钻石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08月28日下午2点,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6年0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晶女士主持,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议案的基本情况和表决情况
经大会审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6
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长宁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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