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图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奥图股份资讯
2024-02-29 16: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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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9


证券代码:833748 证券简称:奥图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济南奥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济南奥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济南奥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下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五条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与目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 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全面了解;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进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八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九条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时应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 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与方式

第十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 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说明会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 况、 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 及变化 等;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 外合作、 对外担保、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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