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
广厦环能资讯
2021-04-15 0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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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1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和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厦环能”或“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签署《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9号B座2097室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兴创大厦702室
公司法定代表人 韩军
辅导计划 一、 辅导目标
促进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全面理解境内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境内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治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同时促进辅导机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二、 辅导内容
1、核查辅导对象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和有效性,督导辅导对象明晰产权关系,使股权结构及演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核查督导辅导对象按规定妥善处理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资产的法律权属问题;
3、对辅导对象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培训,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发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
4、督导辅导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并实现规范运行;
5、核查和督导辅导对象实现独立运营,形成独立完整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
6、规范辅导对象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辅导对象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8、依照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辅导对象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9、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的发展规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投资项目规划;
10、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辅导事项。
三、 辅导方式
中信建投证券将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机构或专家协助辅导人员对公司进行辅导。辅导过程中将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进行集中授课与考试、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以指导培训对象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
四、 辅导人员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派张松、吕佳、杨宇威、陈健、龙舟、王世辰共6人参与辅导,张松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企业板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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