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4
公告编号:2017-017
证券代码:833744 证券简称:世纪本原 主办券商:中投证券
深圳市世纪本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公司在 2016 年度发生了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
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 7月 21日本公司与深圳福田银座村镇银行签订了编号为
银座银(借)字(9012147596)号、银座银(借)字(9012147597)号的借款合同,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两笔借款本金共为人民币270万元,借款期限2016年7月21日至2017年6月10日,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该两笔借款以公司股东周震所有的金海岸大厦A座1220的房产作抵押。由周震、曾妮、蒋未群、张银芽、张华军五人担保。
2016年8月4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新安支行签订了借
款合同,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该笔借款本金为200万元,贷款
期限2016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4日,该借款由周震、曾妮、蒋
未群三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6年 9月 26日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城支行签订了借
款合同,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该笔借款本金为200万元,贷款
公告编号:2017-017
期限2016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25日,该借款由周震、曾妮、
蒋未群三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关联担保系偶发性关联交易,因公司相关部门间沟通不及时,同时未能及时与主办券商予以沟通,导致未及时按规定召开会议审议上述事项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批露,对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现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补充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将提交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
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要求、《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时披露各类公告信息,杜绝此种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世纪本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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