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1-26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3732 证券简称:合晟资产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下: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会师报字(2016)第 052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6年 12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73,835,547.87元。公司于2017年1月4日分配未分配利润63,200,000.00元,其中,现金分红已于年末划出,尚需扣除60,000,000.00元股票股利,故公司本次可分配利润为113,835,547.87元。
公司拟决定:以目前的总股本7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送红股15股,公司总股本增至175,000,000股;并向全体
股东每10股现金分红0.8元(含税);本次共分配110,600,000元,
未分配利润剩余3,235,547.87元。
公告编号:2017-013
上述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应缴税费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晟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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