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28
湖南金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9日上午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湖南图邦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由董事长阳绯文向全体董事做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湖南金旅环保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审计报告,编制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未来国内环保市场状况和公司实际状况,编制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安排有关部门专人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出具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附件。
(六)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考虑业务合作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公司继续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9年度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为预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最终发生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交易》议案
为确保公司2019年度银行授信申请计划顺利落实,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阳绯文及其配偶陆英夫妇拟无偿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在2019年度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一致。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或提供反担保,亦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上述担保是关联方支持公司发展的行为,有利于缓解公司及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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