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1
公告编号:2018-046
证券代码:833729 证券简称:乐普诊断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乐普(北京)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乐普(北京)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目前新三板交易活跃度有所不足,信息披露成本较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控制经营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包括以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的权益,控股股东北京乐普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蒲忠杰先生作出书面承诺:“如有股东提出异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愿意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的年度报告的每股净资产为参考,原则上不低于每股净资
公告编号:2018-046
产和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公司股权的初始成本,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自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并公告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为本次申请回购股份的有效期限。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陈倩
联系地址:北京昌平科技园区超前路5号4栋3层
联系电话:010-69703139-818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鉴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乐普(北京)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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