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9
证券代码:833727 证券简称:兆晟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2 月 6 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姜磊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姜磊、张良、张志奇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向 1 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3-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拟进行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有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计划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并在股份发行结束后办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 1 名合格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合计不超过 828,800 股(含
本数),每股单价确定为人民币 22.20 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399,360.00 元(含本数),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将与前述发行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
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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