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9
证券代码:833727 证券简称:兆晟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2 月 24 日 9: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727 兆晟科技 2023 年 2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大道 181 号西区 8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向 1 名发行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 2023-001)。
(二)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公司运营规模和资本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拟进行定向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确定的发行,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现有在册股东不享
有优先认购权。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计划及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予以修订,并在股份发行结束后办理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四)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公司拟向 1 名合格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合计不超过 828,800 股(含
本数),每股单价确定为人民币 22.20 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399,360.00 元(含本数),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将与前述发行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定向发行认购结束后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切实履行相应决策监督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的相关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
(2)与股票定向发行对象签订相应的股票认购协议,并可根据股票定向发行需要,对股票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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