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09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 181
号 1 幢 3#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财通双冠大厦
西楼
2023 年 2 月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 8
三、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14
四、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16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17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18
七、 有关声明 ...... 20
八、 备查文件 ...... 25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兆晟科技 指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乾顺投资 指 绍兴上虞乾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乾莳资产 指 上海乾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定向发行、本次发行 指 兆晟科技通过定向发行的方式向认购人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说明书、本定向发行说明书 指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
发行说明书》
股东大会 指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 1-9 月
《公司章程》 指 浙江兆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司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监督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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