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6
证券代码:833724 证券简称:威尔弗 主办券商:国海证券
广州威尔弗汽车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修订)》(以下
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
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收入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6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
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 22 号) (以下简称“新
收入准则”)。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会计政策变更
对首次执行日(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本公司资产负债表
各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353,754.65 -353,754.65
公告编号:2021-006
合同负债 313,057.21 313,057.21
其他流动负债 40,697.44 40,697.4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预收款项 353,754.65 -35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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