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并流”、“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被采取 是
取保候审措施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三江并流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
经理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欧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欧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管理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三江并流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并将继续关注三江并流的风险事项。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相对困难,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2、如后续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出现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取保候审决定书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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