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2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3723 证券简称:三江并流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收到取保
候审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取保候审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4 年 2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2 月 18 日
作出主体: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
措施类别:取保候审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欧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
涉嫌违法违规的事项类别: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公告编号:2024-006
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欧鑫取保候审。二、 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总经理欧鑫报来的《取保候审决定书》,欧鑫已被普洱市公安 局思茅分局决定取保候审。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经营方面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方面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将积极、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取保候审决定书。
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公告编号:2024-006
2024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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