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并流: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核查报告
三江并流资讯
2023-04-28 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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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核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挂牌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1」116 号)(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证券”)作为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三江并流;证券代码:833723,以下简称“三江并流”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三江并流 2022 年度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内容如下:

一、三江并流内部制度建设、机构设置、董监高任职履职、决策程序运行、治理约束机制相关情况

(一)内部制度建设

三江并流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业务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4 月 27,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印鉴
管理制度》、《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机构设置

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 5 人组成,无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共 3 人组成,
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3 人,其中 3 人担任董事。

2022 年度,三江并流:(1)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2)公司未出现过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3)公司未出现过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未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综上,公司按照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除存在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况外,公司机构设置健全,符合规定要求。

(三)董监高任职履职



事项 是否存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1 否

定的有关情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2 否

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3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
4 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 否

分,期限尚未届满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监事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其任职期间担任公司

6 否

监事

7 公司未聘请董事会秘书 否

8 超过二分之一的董事会成员具有亲属关系(不限于近亲属) 是

9 董事长和总经理具有亲属关系 是

10 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具有亲属关系 否

11 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12 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 否

财务负责人不符合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具

13 否

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要求
14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与挂牌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订立除劳务/聘任

15 否

合同以外的合同或进行交易

16 董事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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