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19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3723 证券简称:三江并流 主办券商:大同证券
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银行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贷款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求,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具体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金额:800 万元,期限 3 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欧
锡均、欧鑫为本笔借款提供担保;其中欧锡均用个人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其本人提供保证担保;欧鑫及其配偶龙小容提供保证担保。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二条中第(三)条提供担保的第 6 项规定:公司接受的公司的关联方以及关联方的配偶、子女等关联人为公司取得银行借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其他公司借款、自然人借款等借款或融资而提供的各类抵押、质押、保证、承诺等措施或者提供的各类担保或反担保等措施无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欧
公告编号:2023-003
锡均、欧鑫提供担保,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零二条的第(十二)借款、贷款或融资规定:公司发生的借款,包括银行借款、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其他公司借款、自然人借款等借款或融资,单笔借款或融资金额在 3000 万元(含本数)以内的,由公司董事长决定;本笔借款金额为 800 万元,属于董事长决定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公司向昆明市盘龙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对公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是公司经营发展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云南三江并流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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