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东莞证券关于深圳市博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莞证券作为深圳市博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事前审查,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深圳市博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远高科”或“公司”)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桥头社区,该区域自2022年2月18日起采取疫情防范措施,导致人员进出不便;公司主要财务人员居住在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上沙东村,
该区域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起因疫情封闭,导致财务人员与审计人员对接资料非
常困难;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审计人员前期出于疫情考虑未进场审计。现深圳疫情缓解,但由于会计师事务所现阶段项目繁多,人手紧张,因此尚未进场审计。
目前,公司与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确保审计机构尽快进场开展审计工作;
公司也在积极准备后续年报披露相关事宜。公司预计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深圳市博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
次一交易日(2022 年 5 月 5 日)被停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处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的风险。若公司在法定
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2022 年 6 月 30 日)前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
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与其他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安抚投资者情绪,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表决权,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挂牌公司联系人:郑晓彬
联系电话: 0755-83273666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并注意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东莞证券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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