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科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新道科技资讯
2019-06-03 16: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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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6-03


证券代码:833694 证券简称:新道科技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与融道(海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具体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名称为准),基金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实际规模以募集资金为准),公司拟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认缴出资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持有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比例不超过50%。融道(海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以普通合伙人身份认缴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其余资金将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人进行募集。最终股权结构以工商注册结果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为652,029,025.81元;期末净资产额为476,349,042.31元。本次对外投资额不超过100,000,000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9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投融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 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融道(海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的信息为准)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青田黎苗风情小镇商业街南11栋D区


法定代表人:郭延生

主营业务:受委托管理基金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注册资本:10,000,000

关联关系:郭延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并担任融道(海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融道(海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之共同出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关联交易。
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为公司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具体以工商登记备案的名称为准)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亚太金融(基金)小镇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具体以工商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
四、 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资方式

出资方式为:货币。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i)按时足额投入本协议附件中列明的对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
(ii)承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iii)具有相应的投资经验和良好的管理能力。

(2)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向本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其投资管理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为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责任承担

(1)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通过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除适用法律及本协议另行规定外,应提请合伙企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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