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联新软: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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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16: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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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2-31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833683 证券简称:吉联新软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吉联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上海吉联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经营发展与长期战略规划要求,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决策效率,经谨慎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相关规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

公告编号:2020-038

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就该事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文艺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采取回购其股份的保护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不再

公告编号:2020-038

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按照公平合理的方式,经友好协商确定,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存在不同成本价的,按照加权平均方式计算成本均价)。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个月,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股份回购申请,提交方式包括亲自送达或快递邮寄(提交时间以材料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回购。
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届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

公告编号:2020-038

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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