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联新软: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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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16: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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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3683 证券简称:吉联新软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吉联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 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 发布
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3)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财会〔2019〕8 号),修订后的
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 (2019 修订)(财会〔2019〕9 号),修订后的准则
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三)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是否采用追溯调整法
√是 □否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执行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比较期间数据进行了追溯
调整,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没有变化。
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影响如下:

合并报表:

科目 2018 年期末(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77,289,399.17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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