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联新软: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吉联新软资讯
2019-01-07 16:33: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1-07


证券代码:833683 证券简称:吉联新软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吉联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上海卡行天下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行天下”)于2010年5月10日成立,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在卡行天下累计出资人民币2,446,340元持有2.1479%的股权。

为促进公司发展,集中主业优势,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将持有的卡行天下的全部股权,即2.1479%的股权,以人民币16,822,251元转让给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菜鸟供应链”)和苏州普洛斯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洛斯”)。
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将与菜鸟供应链和普洛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
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2,179,158.27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3,565,130.85元。出售卡行天下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6,822,251.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11.83%,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13.61%,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应当回避表决请况。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转让完成后,需到卡行天下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无其他需政府部门审批事项。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如适用):万霖

实际控制人:万霖

主营业务: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仓储理货);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物流数据采集、处理和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物流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方案设计,企业信息管理及咨询、商品信息咨询;物流信息处理及咨询服务;海上、陆路、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关预录入、进出口货物
报关代理;报验代理、报检、监管仓储、监管运输代理;安装、维修、鉴定:家电、家居用品、家具、健身器材、卫生浴具整机及配件;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产与制造、批发与零售:计算机和电子设备、仓储物流设备;食品经营,销售(含网上销售):初级食用农产品、通信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化妆品、计生用品、卫生用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玩具、汽车及摩托车配件、鞋帽、箱包、皮具、钟表、乐器、框架眼镜、珠宝首饰、家具、工艺美术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工产品、消防器材、建筑材料、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

注册资本:10,000,000,000.00元
(二) 法人及其他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