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13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33682 证券简称:福特科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 月 1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黄恒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8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二〇一九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即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019 号公告)。公司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
公告编号:2020-002
诚”)获悉:原审计团队离开致同并加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6 月 10 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更名为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障业务与服务的延续性,拟提议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九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 月 23 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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