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28
公告编号:2019-032
证券代码:833682 证券简称:福特科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 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及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变更是依照财政部2017年及2019年颁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公司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合理的。
公告编号:2019-03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2019 年颁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9]6 号)规定修订公司的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无需追溯调整。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
公告编号:2019-032
具准则也无需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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