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0-29
一、持续督导情况
福建福特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特科”)于201 5年
3月聘请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主办券
商,并于201 5年10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本公司自担任福特科主办券商以来,为福特科委派了持续督导专
员,负责持续督导工作。福特科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了相关文件,
在此过程中,持续督导专员对福特科制作的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检查
并提出修改意见。此外,本公司在协助福特科了解各项规章制度,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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