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5
公告编号:2018-026
证券代码:833676 证券简称:宇方工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宇方机器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
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宇方机器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206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监管事项
截至2018年8月31日,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被采取的监管措施
公告编号:2018-026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挂牌公司的时任董事长刘连成、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苏晓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在2018年10月31日前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半年报披露工作。
三、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公司预计于2018年10月31日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相关工作正在积极开展。
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青岛宇方机器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