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易康云资讯
2019-01-14 15: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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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云”)成立于2007年3月1日,并于2015年6月12日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30日,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主办券商”)推荐下,易康云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代码:833670,证券简称:易康云。



自挂牌以来,易康云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易康云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的职责,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泰君安证券在担任易康云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易康云积极配合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工作,认真听取主办券商对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建议,认真落实主办券商整改意见。易康云2018年度持续督导费已支付15万元,尚剩余15万元未支付。除此之外,易康云与我司不存在其他未结清的费用。



国泰君安证券在担任易康云持续督导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易康云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协助易康云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的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易康云的战略发展需要并经双方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此签署了《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

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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