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康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风险提示公告
易康云资讯
2017-03-22 19: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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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风险提示公告



易康云(北京)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康云”或“公司”)系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主办券商”)推荐,于2015年9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份公司。国泰君安近期在核查易康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易康云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易康云于2016年1月第一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9,999,935元并经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2016年3月21日,亚太(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实际出资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亚太B验字(2016)0205号)。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取得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登记函。易康云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后,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公司于2016年12月6日使用募集资金1,820,000元购买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积极型)理财计划。根据该理财产品说明,该理财计划为高风险非保本理财产品。因此公司购买该理财产品不属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规定的募集资金可以投放的领域。截至目前,公司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已经全部被赎回。



国泰君安在核查易康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时发现上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问题后,立即要求易康云进行整改。为确保后续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主办券商要求其采取如下纠正和防范措施:



1、要求公司组织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切实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2、要求易康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出具承诺函,承诺:“承诺未来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杜绝任何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如本人违反承诺给挂牌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国泰君安作为易康云的主办券商,在此郑重提醒:易康云上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相关规定,说明易康云存在公司治理和经营的风险,若未能及时纠正和规范,可能会给易康云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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