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8
一、贷款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于2018年12月24日与河南获嘉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获嘉农商行”)签署了2018-112号《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人民币玖佰万元(900万元),月利息为
9. 339‰,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8日,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该笔贷款以公司名下坐落于新乡市榆东产业聚集区的豫(2016)
延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79号、豫(2016)延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180号不
动产权提供抵押担保,评估价值2583. 62万元,《抵押合同》编号:2018-112
号。抵押额度有效期自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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