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星:关于更正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的公告
福建三星资讯
2020-08-31 19: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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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31


公告编号:2020-044

证券代码:833637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建三星”)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根据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在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原认定实际控制人为王星荣、王声谋和王声强三兄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基于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精神和原则,公司现将王星荣、王声谋和王声强三兄弟及王汉钦、王金城认定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

公司原认定实际控制人为王星荣、王声谋和王声强三兄弟,源于公司 2015
年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及指导性文件,针对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主要依照当时适用的《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时,王星荣、王声谋和王声强三兄弟分别直接持有福建三星 28.76%、28.70%、28.70%的股份,合计持有福建三星86.16%的股份,合计享有公司 86.16%的表决权。此外,当时王星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王声谋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声强担任公司董事;王星荣、王声谋和王声强三兄弟对公司决策有重大影响力,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据此,公司根据当时的规定认定王星荣、王声谋和王声强三兄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认定情况


公告编号:2020-044

为遵循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精神和原则,并参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2020 年 6 月 10 日发布的《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规定,公司现认定
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王汉钦、王金城。认定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王汉钦、王金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基于如下事实:
(一)王星荣与王汉钦、王金城为父子关系,属于《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定义的直系亲属关系。

(二)公司首次挂牌至今,王星荣、王声谋、王声强、王汉钦和王金城等五人均始终持有公司股份并实际支配股份表决权。公司 2015 年首次挂牌时,王星荣持有公司 28.76%股份、王声谋持有公司28.70%股份、王声强持有公司28.70%股份、王汉钦持有公司 5.00%股份、王金城持有公司 1.00%股份,上述五人合计
持有公司 92.16%的股份;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王星荣持有公司 27.6414%股
份、王声谋持有公司 27.3878%股份、王声强持有公司 27.3878%股份、王汉钦持有公司 4.7716%股份、王金城持有公司 0.9557%股份,上述五人合计持有公司88.1444%股份。上述五人始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决策具有实际控制和影响,共同拥有对福建三星的实际控制权。

(三)公司 2015 年首次挂牌至今,王星荣均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声谋均担
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声强均担任公司董事且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今均担任公
司副董事长,王金城均担任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汉钦均担任重要子公司泉州大西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且 2016 年至今均担任公司董事。上述五人均实际参与了公司经营管理,且均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公司 2015 年首次挂牌时,王星荣、王声谋和王声强三兄弟签署了《 一
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保持一致行动。王汉钦、王金城签署了《一致行动承诺函》,承诺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宜决策等诸方面与王星荣、王声谋及王声强保持一致行动。上述安排保障了五人作为保持一致行动的整体,对公司实施有效的共同控制。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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