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星: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2020/08/07)
福建三星资讯
2020-08-07 17: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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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07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33637 证券简称:福建三星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其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其中 1 名独立
中一名独立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
董事会根据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 事长 1 人,同时根据需要可以设 1 名副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董事长。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根据规定下设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0-027

二、修订原因

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27.6414%股份的股东王星荣先
生书面提交的《关于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根据相关提案内容及公司需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三、备查文件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福建省三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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