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16
公告编号: 2016-008
1 / 5证券代码: 833634 证券简称: 辉达股份 主办券商: 东吴证券
江苏辉达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6 年 5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方式
4.会议召集人: 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王晓凤
6.召开情况合法、 合规、 合章程性说明: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共 3 人, 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16,900,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
规定。公告编号: 201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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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00,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
(二)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00,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
(三)审议通过《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00,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公告编号: 201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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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
(四)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2015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00,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
(五)审议通过《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00,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公告编号: 201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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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 201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1.议案内容
《 2016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900,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方回避表决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 北京市盈科( 苏州) 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 苏小兵、 康思思
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 公司法》 、 《 证券法》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
程》 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 江苏辉达塑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
(二)《 北京市盈科( 苏州) 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辉达塑模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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